日本拟向外资电商纳税 美国被排除在外

17/10/05 企耳科技 137

        据日经中文网报导,日本财政省将扩展在日本经营的外资企业纳税目标。现在,如果外资企业在日本没有分店和分公司等网点就不能向其征收法人税,但往后外企只需日本设置大型配送用库房等即可纳税。此外,还将对外资电商企业等征收法人税。预计日本将依据日本、欧洲和我国等参与的多边协议,在2018年的例行国会上修订相关法案。

        日本政府税制调查会在11月1日的全体会议上确认了修订政策。将依据6月签署的经济合作与开展安排(OECD)的多边协议,扩展外资企业纳税目标。

        此前日本判别是否对外资企业纳税是依据有没有“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保管和展示产品的库房等不属于常设机构,依据“没有常设机构则不纳税”的准则,不能向电商企业纳税。修订法案后将扩展常设机构包含的规模,只需有作为企业活动基础的大规模库房就可以纳税。

        一起,还将从头审视外资企业与日本其他企业签定出售托付协议的状况。现在日本无法向在国内没有网点的外资企业征收法人税,往后通过把外资企业在日本的托付出售商视为“代理性常设机构”来向外资企业纳税。

        另一方面,本次调整纳税规模的目标不包括亚马逊等美国企业。美国没有签署经合安排的多边协议,日美之间仅适用租税协议,因而不能向其纳税。